昨天刚说过加州通过提案,成为全美首个庇护州的事(非法移民"合法"!ICE滚出!性犯罪不再登记!加州将成全美首个"庇护州",大批非移杀入下一站...地狱?),现在又来了个更奇葩的提案。旧金山民主党议员ScottWiener牵头撰写的提案SB上周被州立法机构通过。提案要求不再把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去献血或者进行性行为,传染别人的人群判重罪(felony),只判轻罪(misdemeanor)。别的提案吓人,这个可是真要命!
大家都很清楚,艾滋病(AIDS)可以通过血液传染。在美国也曾经发生过很多因为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例子。加州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或者携带艾滋病毒还去献血,会被判重罪(felony)。重罪的概念,基本是跟犯下杀人,抢劫,纵火,暴力袭击等罪行平级。
艾滋病人隐瞒病情故意献血不光可能被判刑多年,还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竞选公职及投票等等。根据L.A.Times的报道,仅从年到年间,加州就又起因此被定罪的案例。
然而,发出提案的ScottWiener指出,这项法律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历史遗留的产物。他认为这项法律是基于过去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医学落后的基础上。在过去,由于医学水平不够发达,得了艾滋病基本等于判了一个人死刑。但在医学不断进步发展的今天,全球近两千万HIV阳性患者都可以在按时服用药物的情况下维持正常生活,因病死亡人数也在不断下降。
议员ScottWiener
目前的法律,只规定了艾滋病人故意献血被判重刑,但其他传染病(比如甲肝,乙肝等)患者故意献血只判轻罪。他认为,现行法律把艾滋病毒携带者当成了犯罪分子,是对艾滋患者的羞辱。而且这也会造成艾滋病人不愿去接受检查和治疗,根本不能阻止艾滋病的传播。所以他提出,应该把故意献血的艾滋病人改判轻罪。这个轻罪(mismedeanor)是什么概念?在法律上,基本上是跟破坏公物,在公共场所偷窃等罪名的量级差不多。